录取规则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院艺术类考生,录取参考全区统一加试成绩,不实行校考。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4、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5、依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并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安排专业。

6、不限定男女比例,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通过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8、学院成立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9、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