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5)无专业分数级差和加试要求。

(6)录取具体方式:

①浙江省内招生按照以下进行:

A、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B、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同分时按名次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C、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安排调录到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②浙江省外招生参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