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七、录取规则:

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

2、对于各种增加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同等对待。

3、除外语类专业外,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5、在安排考生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

6、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7、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调到生源好的省(区)录取考生。

8、艺术类美术专业成绩使用湖北省艺术联考成绩,录取时按高考投档成绩的40%和专业成绩的60%合计后,择优录取;非美术专业成绩使用湖北省非美术专业独立学院校际联考成绩,录取时按高考投档成绩的40%和专业成绩的60%合计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