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二、 录取规则:
1、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受限制;
2、各专业外语语种选择不受限制;
3、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规定;
4、普通类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
5、各专业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在合格及C级以上;
6、普通类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为历史、物理兼招,另一门选测科目不做要求;
7、普通类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8、普通类各专业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进档后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并根据专业志愿情况录取或进行专业调剂,如因总分低且对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我校将予以退档;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则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
9、我校招收艺术类考生各专业均为美术专业,专业加试成绩采用江苏省省统考成绩;
10、招收艺术类考生的各专业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要求D级不得超过三门;
11、招收艺术类考生专业按总成绩(文化分加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艺术加试分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