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严格按各省、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3、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后续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可随即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专业。

  5、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执行。

  7、我院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对已录取考生入校报到两周时间内,专业志愿可调,调专业按照国家教育部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8、录取通知书由我院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给考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自带中学学籍档案办理入校注册手续。

  9、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各专业原则上不限男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