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 、新生录取按照以高考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 、计划公布: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我院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4、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6、录取方式采取网上远程录取,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按志愿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各级“三好”学生及有专项特上的考生择优录取;考生一经录取,即在网上公布,随后寄发书面录取通知书;考生入学后可自愿办理户口农转非手续。

  7、艺术设计(工业方向)、电脑艺术设计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是高考文化课分数和专业分数(省统考分数)均过省控制线,按高考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