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1、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志愿和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4、主持与播音(高职)录取考生专业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照志愿,文化达到山西省高考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只限山西考生)。

  5、服装表演(高职)专业录取,专业课成绩使用太原理工大学轻纺美术学院服装表演专业联考成绩,文化达到山西省高考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只限山西考生)。

  6、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高职)录取时,考生需参加山西省美术类统考且考生专业成绩不得低于美术类专科最低投档线,按照志愿,文化达到山西省高考专科分数线后,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只限山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