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工作。

  2、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校内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目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各专业文理兼招(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仅招收理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