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四、录取规则

  1、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将严格遵章招生,切实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2、我院普通类各专业计划均为兼招类,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普通类考生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3门),并报考我院的考生,在选测科目的选择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上,我院均不再另作限制性规定;

  3、遵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决定所录取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

  4、凡符合省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我院同意录取;

  5、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6、我院艺术类招生按进档考生的文化分和省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录取;报考我院艺术类的考生,如不兼报我院普通类,7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视为必修测试科目;如兼报我院普通类,还需参加选测科目的测试;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对特困生实行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措施;

  8、外省市录取规则以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