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九、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
上海市投档比例在1∶1.05之内。
外省市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区、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确定。
录取规则
(一)、参加上海市秋季高考的考生
1.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素描、色彩的成绩。
2.非艺术类专业:按“3+综合”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的成绩。
(二)、外省市考生
在当地相应批次分数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