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沧州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八、录取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承认教育部及各省确定的考生录取原则及相关政策。

3、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统一体检标准。

4、不设立分数级差,按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英语类和旅游类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及格以上,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加限制。

6、艺术、体育类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