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赣西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1.招生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进行.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3.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 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1)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序.
(2)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
(3)江西考生报考该院艺术类专业,按统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江西省以外的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4)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学院可根据考生志愿意向进行调整,以满足不同专业志愿者.

5.除英语专业外,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在没有明显差距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7.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