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级差分5--3分;

  4、若专业志愿不满时,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给予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