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1)录取方法: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方法,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结合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按照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投档第一志愿的考生按基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则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为10分。

(3)若考生所报志愿的专业均已满额,考生愿意服从调剂的,学院将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特长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