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临沂电力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落实,根据上级相关指导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招生工作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东临沂电力学校(山东临沂技师学院电力工程学院)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层次,学制:中专二至三年、大专四年。办学类型:公办、政府办学、全日制技师院校。主管部门:临沂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第四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与育才路交汇处。邮编:276000

  第五条 学校基本情况

  ★办学条件优越 学校前身系始建于1978年的山东省军工技工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军工局。2002年12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我校有临沂市技术学院更名为临沂市技师学院。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400多亩,具备在校生万人以上办学规模,学校又迎来一个巨大发展机遇)。建有自动控制、电工电子、网络型PLC编程、电力拖动、微机操作、会电模拟、化工工艺、等36个现代化实验实习室,拥有各类教学实习设备1000余台套。图书馆藏书10万余册。

  ★师资力量雄厚 电力学院现有电气工程系、动力工程系、集中控制与管理系等系部;开设汽轮机设备及运行,锅炉设备及运行,电厂集中控制,电气设备及运行等专业。学校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我校老师均为理论与实践经验都非常丰富的“双师型”老师。

  ★办学理念先进 我校办学理念为,边实践边学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面向市场需求,理论与社会相结合,面向国际合作,产学研相结合。 以建设名牌技师院校为办学目标,以人才质量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为山东电力行业培养急需的一线技能型人才。

  第六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中心的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今年的招生政策与计划,并决定讨论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组织与实施的具体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事宜。

  第八条 学校纪律检查小组对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具体监督,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九条 招生计划:学校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才技术能力,并遵循国家提倡的学术型与技术型人才分家的理念,今年拟招生500人。并细分到各个专业。大部为省内计划。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提档比例: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2.专业志愿录取: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为录取原则,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学校在重视学生理论课成绩的同时,同样重视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与德智体全面发展。录取时一并参考。

  3.高考附加分:依据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具体细则进行。

  4.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同学,学校有权利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根据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13】136号文件规定,学校2015年各电力专业学生根据学制不同征收不同数量的杂费。两年制共计15800元。三年制共计16800元。四年制共计19800元。

  第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奖贷措施:学校设有各种奖学金,对于综合素质高的同学,为学校带来荣誉的同学,家庭确实困难的同学,采取各种不同的政策,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四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山东临沂技师学院颁发高等技师院校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其它要求

  1.外语语种:我校统一语种是英语,但不设外语语种限制。

  2.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无烟疤,纹身,无色盲,无传染病携带。对有隐瞒自己病史的同学,一经查处,严肃处理。

  3.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限定为10:1

  第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任何招生工作均遵循本章程第六条与第七条。对以山东临沂电力学校(临沂技师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临沂电力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参考临沂电力学校招生简章,或查询官方网站。也可电话咨询。

  临沂电力学校网址:www.dlxxsd.com

  咨询电话:1566209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