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学院代码:14286
办学性质:公办 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 制:三年

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我院承认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若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仍未录满,录取第二院校志愿投档的考生,录取方法同上。

招生对象:凡符合高考报考条件,参加2011年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报名方式: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参加2011年全国统一的普通高考,在专科(高职)栏中填报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志愿。

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为辽宁省物价局批准。

奖 学 金: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
二等奖学金:500元/年;
三等奖学金:200元/年。

毕业证书:1.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2.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学院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环山路60号(原本钢工学院)站前乘28、38路公交车山上工学院下车即是。

联系方式:

电话:0414-2217330 0414-2217106 手机:13842465789
传真:0414-2193388    邮编:117022
网址:www.lnyj.net 邮箱:lnyj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