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江苏)

  学校概况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镇江高专”)办学历史悠久,是1992年3月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江苏镇江的宝塔山麓、古运河畔。

  学校现有教职工627 名,其中副高职称以上162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学校现占地661亩,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68个,校内实训基地10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88个,图书馆有现代化的电子阅览室和丰富的数字化文献资源,图书藏量43.5万册,电子图书55.5万册,中外文期刊有数千种。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与信息系、化工系、管理系、旅游系、教师教育系、人文科学系、艺术设计系、外语系、社科部、基础部、体育部、国际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师资培训中心等。共设42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其中省级品牌专业1个。学校成立了23个专业(大类)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9年面向全国14个省招生。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坚持面向基层,立足镇江,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始终把“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作为学校安身立命之本,努力为社会输送优秀人才.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理念,决不让一位同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除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通道、设有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以外,还设立了“品学兼优贫困生奖励制度”,奖励面占贫困生人数的40%

  一、办学特色。 

  1、办学理念先进,教学质量上乘。 

  2、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办学。 

  3、“专转本”录取率高。 

  4、实行宿舍公寓化、餐厅规范化管理。 

  5、就业指导得法,毕业就业率高。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国标代码11051、省代码1205)

  三、办学地址:

  1、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校本部):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61号。

  2、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丹阳校区):江苏省镇江市丹阳经济开发区齐梁路1号。

  四、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   2009年在江苏招生计划   人(其中含800人单招考生)。按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统考科目成绩为主。

  2、 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质”必须合格。

  3、 我校对普通类考生(不分文、理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不限,必测科目等级必达到4C1合格的标准。

  4、 艺术、音乐类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合格和文化考试(三门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并且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按照“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得原则录取。

  5、凡在平行志愿中填报我校的考生,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依次录取,

  6、考生加分录取政策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7、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普通类每生4140元/年、国际合作办学专业每生120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 标准化学生公寓500元/年?生,小套间学生公寓1200元/年?生。

  五、颁发学历证书及奖、贷学金制度:

  1、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类毕业文凭,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2、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通道;设立了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助学金;设立了“品学兼优贫困生奖励制度”;实行勤工助学制度;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经济补助;实行对特困生学费部分减免制度。

  六、联系电话:

  0511-88962859(兼传真)、82970795、82970796 ,邮编:212003。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w.zjc.edu.cn/

  E-mail: gzzb@zj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