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生招生
同济大学特长生招生

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艺术团和合唱团的力量,促进校园文化的蓬勃发展,我校决定2010年继续招生选拔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计划

  1、声乐类12人;

  2、民乐类8人;

  3、管弦乐类15人。

  二、报名条件

  上海市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选考生物的学生除外),有以上招生选拔项目特长且品学兼优者均可报名。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09年12月14~25日登录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按有关要求报名,并下载打印报名表格交学籍所在中学盖章。

  2、已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于2009年12月26~27日(8:30-16:30),持身份证、学生证、考级证书和报名表格,到同济大学工会俱乐部(彰武路同济新村88号甲)现场确认选拔资格并缴纳初试费100元。

  四、选拔办法

  1、选拔程序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

  2、取得选拔资格的考生于2010年1月16日参加初试,初试具体安排见初试准考证。

  3、2010年1月17日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4、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于2010年1月24日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见复试准考证。

  5、我校将于复试后根据复试成绩确定艺术特长生合格名单,并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布,同时给合格考生寄出合格通知书。

  6、初试和复试的测试要求

  1)声乐类考生报名时须报两首歌曲,初试唱一首歌,复试唱另一首歌。考试时一律用钢琴伴奏,可自带伴奏者,无自带伴奏者须在报名时交钢琴伴奏五线谱(注明初试用和复试用)。

  2)民乐类、管弦乐类考生报名时须报两首乐曲,考试时自带乐器。初试演奏一首乐曲,复试演奏另一首乐曲。民乐类复试时我校指定加考试奏(五线谱、简谱在复试前一天到同济大学工会俱乐部领取)。

  五、优惠政策

  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与我校签订拟录取专业的协议,具体政策以协议为准。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同济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所有。

  七、联系方式:艺术中心 金老师 Tel:65981070

  同济大学工会 沈老师、袁老师 Tel:65981176

  同济大学艺术中心

  同济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