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生招生
中央财经大学特长生招生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之一。为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活跃校园文化体育生活,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我校200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女子排球;

  田径:除竞走、障碍、撑竿跳外的项目均可。

   二、招生计划

  (二)女排二传队员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女排二传队员测试项目:弹跳摸高、连续打防、传球、扣球、发球(跳发球)、比赛、专项特长。

  女排二传队员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具体标准见下表。

  女排二传队员评分标准

  (三)女排自由人队员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女排自由人队员测试项目:连续防垫、调传、垫调、一传、防守、比赛、专项特长。

  女排自由人队员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具体标准见下表。

  女排自由人队员评分标准

  备注:连续防垫可有两次调整

  二、田径

  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径赛: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0000m、100m栏、110m栏、400m栏

  田径运动员各项测试(径赛为手计时)以首都高校第四十五届学生田径运动会(2007.5)和首都高校第四十六届学生田径运动会(2008.5)前四名的成绩为参考标准。测试采用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参考标准:

  备注:兼项运动员只测主项。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控制在教育部规定的学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三、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外语语种限英语。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招收专业

  文科专业:财政学、会计学、法学、新闻学专业财经新闻方向、税务、体育经济

  理科专业:财政学、税务专业注册税务师方向、体育经济

  五、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登陆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选择进入“高水平运动员申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后,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

  (二)书面申请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中央财经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及推荐表》(需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及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

  2、往届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复印件;

  3、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将以上材料以A4纸标准,按照“申请及推荐表-高中毕业证书、学习证明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不要另制封面),于12月5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信封上务必注明“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材料”,同时以“省市-中学—姓名”的顺序标注报名考生信息。无论考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六、选拔程序

  (一)学校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审核结果于12月22日后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二)测试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2009年1月17日

  2、报到时间:2009年 1月16日8:30-17:30

  3、报到地点:中央财经大学行政楼东侧一楼大厅

  4、测试地点: 报到当天确定

  5、测试费用:200元/生

  6、注意事项:

  (1)报到时,由考生本人持以下原件(材料缺一不可),到现场采集照片,领取准考证。

  •测试通知书

  •运动员等级证书

  •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往届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

  •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

  (2)考试期间食宿自理。

  (四)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除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外,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录取程序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考试结果以及各运动队的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相关情况,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入选考生名单,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的同时,及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省招办审核公示。

  (二)公示无误的入选考生,我校将寄发《预录通知书》。《预录通知书》中将注明享受降分的级别及专业。

  (三)收到我校《预录通知书》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填报中央财经大学,在高考录取时享受教育部规定的降分录取政策。具体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2009年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四)收到我校《预录通知书》的高水平运动员,高考专业志愿按照《预录通知书》中的要求填报。

  (五)高考成绩公布后,收到我校《预录通知书》的考生必须及时通过我校招生网的报名系统向学校反馈本人的考生号和高考总分等信息。

  (六)享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优惠录取政策的考生必须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长测试。

  八、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录取工作。

  (二)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考生的材料审核、测试等工作。

  (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学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

  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

  (五)学校将对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抽检,抽检样本呈阳性者,其测试成绩无效,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010-62288332

  中央财经大学体育教学部:010-6228849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081

  十、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