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生招生
华中师范大学特长生招生

2008年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特长生选拔测试方案:

  一、我校艺术特长生基本情况

  我校艺术特长生根据个人条件选择专业,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华中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实行艺术团和招收院(系)双重管理的制度。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与百年华师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今天,华中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已经成为以艺术特长生为主和一大批有一定文艺基础的在校大学生组成的艺术团体,本着“弘扬民族文化、倡导高雅艺术”,在推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宣传和扩大学校教学和改革发展成果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学校领导对艺术特长生给予了高度的关心和重视。艺术团在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省级的各类竞赛中充分展示了华师学子的风采,为学校争得了荣誉,深受各院(系)好评和广大师生喜爱,学生的个人能力也得到锻炼和提高。

  二、招收专业及人数

  招收项目:器乐、声乐、舞蹈、综艺(节目主持)

  计划招收人数:15人

  三、报名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与文化等部门共同组织的文艺汇演(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参加市、州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与文化等部门共同组织的文艺汇演(比赛)获得一、二等奖者。社会音乐、舞蹈等级考试证书不属于获奖范围。

  若教育部及湖北省2008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四、测 试

  考生一律参加湖北省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我校原则上不再进行单独测试。

  湖北省统一测试项目、时间、地点等以湖北省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五、录 取

  参加湖北省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合格的考生,可与我校签定报考意向协议(湖北省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考生可从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doc)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申请表》,网址:zs.ccnu.edu.cn,将《报名申请表》于2008年5月30日前邮寄或送达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备案,并于2008年6月中旬与我校签定报考意向协议)。

  凡与我校签定了报考意向协议,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2008年统一划定的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一志愿报考华中师范大学者,我校将优先录取,并且在我校现有的本科专业中与考生协商录取专业。

  六、联系方式

  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市内乘车往关山方向到广埠屯站下即到)

  联系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7080、67863404、67863334(招生办)

  传 真:027-67861550

  监察电话:027—67868009(纪委)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2008年华中师范大学体育特长生选拔测试方案: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大学之一。为推动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深入发展,提高学校竞技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质,2008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范围、项目及计划

  1、招生范围和项目

  (1)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2)招收项目:田径、羽毛球、武术(全国比赛前八名)

  2、招生计划:30人

  二、报名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符合考生所在省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条件,面向全国招收田径、羽毛球、武术项目,要求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武术项目要求为全国比赛前八名,面向湖北省内可招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者可从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zs.ccnu.edu.cn)下载并填写2008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doc,将报名申请表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一张于2008年3月25日前邮寄或送达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邮编:430079),其中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还须提供本人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考核和录取

  我校将审核报名者的材料,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来校参加测试,测试时间暂定于2008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为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高测后两天)

  1.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到我校报到参加测试。

  2.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包括体育专业水平测试,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还须参加文化基础测试。

  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并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基础测试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直接予以录取,免予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4、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湖北省考生,参加湖北省和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可与我校签定报考意向合同,高考文化成绩执行2008年湖北省第二批本科(二)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政策有变化,则以2008年湖北省最新政策为准)。

  五、联系方式

  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喻路152号(市内乘车往关山方向到广埠屯站下即到)

  联系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7080、67863404、67863334(招生办)

  027—67861585、67861586(体育学院)

  传 真:027-67861550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