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安徽农业大学录取规则

1、我校所有专业在安徽省列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部分专业在部分省份也列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实际情况,确定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编制预留计划20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各省份录取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优先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4、按类招生的学生将在第二学期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确定具体专业。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