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十、录取原则:

  1、凡参加高考的往、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广东省3+证书类考生,成绩达到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凡第一志愿填报本学院的线上考生,优先录取,非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是否录取,视学院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而定,第一志愿不足时,再依次考虑后续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尊重考生志愿为第一原则,并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考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相关科目要求: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考生只用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联考,我院不再组织单独的艺术专业考试,承认各省的艺术联考成绩。对于广东省3+证书类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要求有美术证。

  5、因艺术类及工科类专业性质所限,色弱、色盲考生限报专业严格按高校体检标准执行,无性别要求。

  6、对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加上照顾分数后,分数与其他考生相同的,在同一志愿中,将予以优先录取入其所报读专业。

  7、新生入学后,学院以英语教学为主,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8、退档原则: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且不服从调剂;考生所报专业计划满额且不服从调剂;考生总分较低且所报专业志愿又无法调剂;考生没有填报我院志愿;考生自愿要求放弃录取;上述情况考生,学院有权决定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