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江西传媒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录取具体规则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三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如在该省计划未完成,招办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降分录取,录取专业随机调整。
3、我院在各省录取过程中,按照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在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生源不足时接受调剂志愿考生。
4、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可考生所在省专业联考成绩或专科以上院校专业加试成绩,其它专业均无面试加试要求。
5、考生入学后如果要求调换专业,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不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