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银川能源学院录取规则

九、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3、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志愿级差。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4、我校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按考生的志愿成绩依次录取。
 5、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校将依照各省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十、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十一、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措施: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可提供勤工俭学的岗位,尽最大努力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满足学生的意愿。
  十二、奖学金:由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设立了“宝塔奖学金”、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和各种单项奖学金制度,学习优秀的特困生可根据规定享受校级贫困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十三、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