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武汉东湖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在湖北省的录取批次为:提前批艺术本科(三)、第三批本科、第四批专科(一);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B;在上海市的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在其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本科。加分政策
严格加分调档政策,按湖北省招生部门所划定的有关批次投档分数为提档线,按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并经湖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予以确认者,可给予加分,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均予以承认。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之外的加分项目不予承认。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条件的考生均一视同仁。学校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对录取专业不满意或经过一段时间学习难以适应所学专业,可以向所在学院及教务处申请转专业。
其它
因我校以办学成本办学,为确保学生按时来校报到,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原则,在七、八月份学校实施录取工作期间,请报考我校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上线考生中,我校电话联系考生后确定是否录取,对无法取得考生明确表示就读意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志愿,我校以退档处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