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贵州财经大学录取规则

1、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2、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3、录取批次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提前批次、一般本科录取投档线。

4、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5、我校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平行投档)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分数优先方式,依次录取。

6、我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体检是否受限及综合素质进行排序。

7、总分相同时,商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日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其他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8、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9、西密歇根学院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专业)3个专业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0、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11、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12、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