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沈阳工业大学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于有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德、体条件合格的情况下,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特征总分相同条件下,理工类依次以数学、综合、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不包括语言类专业)依次以语文、综合、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语言类英语、日语专业依次以英语、语文、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已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江西、江苏和湖南七省招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且外语成绩不得低于该省外语单科满分值的1/3。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当地招办投档原则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依当地招办投档原则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即将文化课成绩按30%换算、专业课成绩按70%换算后相加得出综合分。综合分数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总分×30%+专业课总分×70%。

(2)高水平运动队

①项目:足球;

②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A.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B.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③招生办法:

A.统考招生办法: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或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0%),各省招考办根据考生志愿向我校提供档案,由我校决定是否录取。

B.单考招生办法: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后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将结合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予以择优录取。我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的20%。

④录取规则: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高考的一级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合格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二级运动员,高考成绩符合录取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2019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