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大连大学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各省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3.录取原则:

对于各省(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照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分高者。

中师升本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录取原则和办法按照辽宁省招考办相关规定执行。中师升本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教师专业技能、心理学分高者。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填报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4.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2019年大连大学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5.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录取时按照高考投档成绩录取。

6.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和会计学3个专业按照工商管理类招生。工商管理类学生入学后,在第二学期进行专业修读志愿申报。学院依据学生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在大类内确定专业,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