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七、录取规则:

  1.学院2009年招生考生身体状况要求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2.填报我院基本条件:普通类所有专业不作任何选科和等级要求,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报考: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为: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3.学院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普通类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再相同,则按外语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数依次录取。

  4.学院对艺术类考生要求以省统一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分成绩均达省控线为录取标准,并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两门分数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将严格遵章招生,切实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