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录取规则

  第二 章 录取规则

  第三条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中学的评价和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大气科学专业对色盲、色弱考生限考。

  2、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3、男女比例不限。

  4、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5、江苏省以外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再录取第二志愿,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投档录取。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即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6、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1)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1B1C;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2)各专业选测科目类型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报。

  (3)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7、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适当加分投档政策。

  8、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我院有关招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