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暨南大学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提前批、第一批。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的投档比例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平行志愿省份按1:(1~1.05)投档,非平行志愿省份按1:(1~1.2)投档。

第十七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录取细则

(一)投档时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原则上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录取:按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由高到低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提供的排名方法和顺序录取。若各省无详细排名或排序分,则按照我校择优录取原则,有加分者(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裸分相同,均无加分,优先考虑经我校认证的艺术特长生,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单科成绩排序:

1.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英语。

2.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英语。

3.上海考生不分文理,先比较与学校选考科目要求一致的选考科目中分数最高的一科,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专业志愿排序,优先考虑专业志愿在前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其中上海考生只能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三)创新班在各学习阶段,将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健康和志愿等综合状况进行适当分流或淘汰,不符合要求者将分流至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具体培养及管理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

(四)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将根据实际高考文化课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高分转低分的原则,调入新专业。不同意学校安排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五)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专业招生录取按照《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执行。录取要求如下:

1.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市、自治区)普通理科第一批控制分数线(重点线)(解释权归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

2.数学科目分数不低于科目总分的75%;

3.英语科目分数不低于科目总分的80%;

凡报考并上线者,将按照学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同意专业调剂者,在四个专业范围内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只招收填报该学院各专业志愿的考生。

(六)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按照《暨南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其中分为使用校考成绩录取和承认省统考成绩录取两类。

第一类:学校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考生所报专业属于所在省(市、自治区)省级统考范围,考生需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资格。各专业设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如果折算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如果折算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3.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且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校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类:学校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使用省级统(联)考成绩录取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对应艺术类专业统(联)考,以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考生所在省对专业统考成绩使用有明确规定,则按省里规定执行。各专业设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分数且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如折算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分数且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如折算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3.动画专业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美术学专业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折算分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公式:高考课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

(1)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准;

(2)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折算如下:一本参考分数线 = 普通类一本线/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七)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按照《暨南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获暨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认定合格的学生,必须经过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获得通过,在高考录取中可以享受相应优惠政策,最终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名单为准。

(八)体育教育专业考生。原则上出档原则按照各省有关体育专业出档规则执行,如果该省无具体要求的,则按照我校规则: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部门划定的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分数的情况下,以体育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九)文艺特长生。曾获得全国、省、市级奖项及专业考试认证,参加本年度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在同分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文艺特长生须经我校有关部门面试。联系单位:学生艺术团(电话:020-85222056)。

(十)面向贫困地区招生等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考试院相关文件录取,原则上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十一)护理学、体育教育、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第十九条 录取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对经复查专业体检受限或不符合入学标准者,转入不受限的低录取分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公布。我校的录取结果通过学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供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