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奖励资助

奖学金设置

新生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校当年录取的且第一志愿(广东考生须为第一志愿组)报考的新生

特等奖:免缴在校四年的学费。奖励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信息科学(计算机)三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全国一等奖获得者;高考成绩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或理科前10名者。
一等奖:奖金4000元。奖励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信息科学(计算机)三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省(自治区、直辖市)赛区一等奖者;高中阶段获国家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称号者;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或理科前50名者。
二等奖:奖金2500元。奖励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称号者;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或理科前100名者。
三等奖:奖金1500元。奖励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国际中学生英语能力测试》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者;参加保送生和小语种提前招生考试(英语语种考生)总分前五名者。

具体实施办法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生奖学金评选条例》为准


困难生资助办法

对于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我校有一套包括奖、贷、助、勤、补等内容的较完善的济困助学体系,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完成学业。具体项目包括:

一、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从2001年开始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最高可申请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二、勤工助学
学校建立了一系列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学生可以参加校内的勤工助学中心及各勤工助学实体(云山书屋、云山咖啡屋、云山小站、云山精品屋、云山网球俱乐部、云山健身室、云山书报亭等)、图书馆管理员、清洁卫生、办公室助理等工作,也可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校外的广交会翻译及工作人员、兼职导游、家教等校外兼职工作,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三、困难补助、缓交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还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或申请缓交学费。

四、社会资助
一些社会机构或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助学金,如省培英工程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肯德基曙光助学金等,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困难学生获得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