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广东工业大学奖励资助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奖、助学措施。

  奖学金分五类:

  1.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金从600元/人~2000元/人不等;

  2.单项奖学金包括创新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菁英奖学金、校园文艺菁英奖学金,奖金从200元/人~500元/人不等。

  3.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4.社会团体、企业、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十多项。

  另设多种奖项:奖励在全国、全省、全校的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学习竞赛、团学、社会团体的优秀者。

  助学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采取如下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困难:

  1. 新生入学期间开设“绿色通道”;

  2. 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3. 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4. 国家、企业、个人等设立的助学金若干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