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山东现代学院奖励资助

  ★学院奖、助学金政策:

  学院设有入学奖学金、学期奖学金及贫困生补助学金等教育基金500万元,奖励15%的优秀学生,并且每年为在校生提供400个勤工俭学的岗位,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学院建有院系各级党团组织,每学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在学生中发展优秀学生入团入党。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7]90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学院根据学生学习成绩与日常表现等评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  学院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助学金,对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适当的生活费用开支的补助,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7]41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省政府奖学金,对全日制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