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奖励资助
第二十二条 优秀学生奖励政策
1、奖学金制度:
A、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3.3%。
B、我院奖学金制度: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分综合奖和单科奖,学生的获奖比例达20%以上。
2、高分生奖励:对达到省招考院确定的本科三批线下20分以内到我院上学的普通专科考生,专业在同科类内任选且每学年奖励1000元;对达到省招考院确定的文化课本科线50分以上到我院上学的艺术类专科考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对达到省招考院确定的对口本科控制线的对口高职考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
第二十三条 贫困生的救助政策:
1、国家资助政策
A、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1000--3000元,资助面为在校生总数的14%。
B、国家助学贷款:有3%的国家助学贷款名额,符合条件的同学可申请。
2、我院资助政策:
A、勤工俭学制度:学院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如服装制作、卫生管理、绿化管理、食堂服务等,为贫困生解决了部分生活费用的同时,也培养了学生自立自强的素质和能力。
B、学院每年免费为学生交纳团体平安保险。
以上措施的实施,最大限度地解决了贫困生的后顾之忧,使每个学生都能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