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浙江外国语学院奖励资助

第二十四条 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睿达奖学金、西溪中华总商会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第二十五条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