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奖励资助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年。



  4.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25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