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等有关情况 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平均获得比例为20%左右。 2、学院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 3、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