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海口经济学院奖励资助

十二、奖学金、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院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主要由成杰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构成,其中最高奖金额为10000元/人.年;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分别有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和学院“爱心助学金”。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