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奖励资助

第十一条 奖、助学金设置

一、优秀新生奖学金:

凡报考我院被录取、报到并注册者,高考总成绩在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线以上的文、理科新生,奖励人民币2万元。
二、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每年向全院35%左右的学生颁发。此外,还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科竞赛奖励”。

学院根据办学需要设立少量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劳动取得一定的报酬,弥补部分生活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