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华北电力大学历史沿革

1950年9月,电力职工学校成立于北京西城区大盆胡同,隶属中央燃料工业部电业管理总局管理。
1951年9月,电力职工学校迁往天津,成为天津工业学校之“一部”。
1952年6月,电业职工学校在北京西直门外广通寺旁建立新校区,9月,电业职工学校由天津回迁新校区并更名为北京电气工业学校,隶属中央燃料工业部电业管理总局管理。
1953年5月,北京电气工业学校更名为北京电力工业学校,隶属中央燃料工业部电业管理总局管理。
1953年10月,北京电力工业学校更名为北京电力学校,隶属中央燃料工业部电业管理总局管理。
1958年10月4日,北京电力学院成立于西直门北下关。北京电力学校改为北京电力学院之中专部,次年中专部变为相对独立和北京电力学院共同隶属中央燃料工业部电业管理总局直管,并由电力学院代为管理。
1959年2月21日,北京电力学院隶属水电部管理。
1960年10月15日,北京电力学院在北京海淀清河小营四拨子新建新校区并于1960年2月迁入清河校区,隶属水电部管理。中专部彻底分离留在原处并再次启用北京电力学校校名。
1961年9月始,原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发电厂电力网及其电力系统,高电压技术,动力经济与企业组织3个专业的教职工41人、学生230人以及教学设备等整体转入北京电力学院,后又有发电、电自合高压的10名研究生转入成为北京电力学院首批研究生。1964年,北京电力学院高电压技术和电厂化学专业整体并入武汉水利电力学院。
1965年,北京电力学院培养了由教育部安排的4名动力工业经济与组织的越南学生,成为学校首批招收的留学生。
1969年11月7日,,因配合国家战备需要,北京电力学院迁至河北邯郸岳城水库,北京小营剩余部分成立留守处,通信兵419部队入驻小营校区。
1970年10月17日,北京电力学院由邯郸迁到保定,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由水电部和河北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
1978年9月,河北电力学院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学校由水电部和河北省双重领导以部为主。1988年能源部成立后,华北电力学院隶属能源部管理。
1978年9月,河北电力学院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学校由水电部和河北省双重领导以部为主。
1978年,华北电力学院恢复招收研究生。
1979年2月5日,水电部批准在北京清河小营旧址尚存校舍成立华北电力学院北京研究生部,该部由华北电力学院和水电部电科院院合办以华北电力学院为主。
198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后,华北电力学院于1982年9月获批首批3个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发电厂工程、理论电工)的硕士授予权。学校于1984年始招收首批工程硕士。
1981年11月1日,按照水电部批示精神成立成人教育函授部,1991年开始成人教育生授予学士学位。
1983年10月,由国家教委批准,在水利电力干部进修学院的基础上,由华北水利水院北京研究生部、北京水利水电学校、水电部电科院动能经济研究所,并抽调华北电力学院部分人员合并组建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由水电部和北京市双重领导以水利部为主。1984年6月1日,北京小营校区一分为二,其中一半校园划归电子部管理学院(即1969年入驻学校的通信兵419部队)。
1985年7月23日,水电部批准在华北电力学院北京研究生部的基础上成立北京水利电力管理干部学院并于同年7月24日挂牌。华北电力学院北京研究生部和北京水利电力管理干部学院实行合署实体办学和管理,由华北电力学院统一管理。1990年8月,能源部批准北京水利电力管理干部学院和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实行一体化办公,并于1992年更名为北京电力干部管理学院。
1986年7月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华北电力学院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批准杨以涵为学校首位博士生导师。
1986年10月,华北电力学院在保定韩庄乡建设233亩新校区并于1991年9月10日投入使用。
1990年9月,能源部决定,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与北京水利电力管理干部学院、华北电力学院北京研究生部实行一体化办学,在北京形成了东郊定福庄、清河校区、西郊分部和建设中的朱辛庄校区四大块。西郊分部1992年9月划归水利部管理后,在北京演变为东郊定福庄、清河校区、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研究所和建设中的朱辛庄校区四大块,1992年10月22日更名为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并搬迁至朱辛庄校区。
1992年,能源部撤消后,华北电力学院和北京动力经济学院隶属电力部管理。
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华北电力学院和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华北电力大学,校部设在保定,分设北京部分。
2003年3月,华北电力大学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划转教育部管理,正式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并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七家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成的校董会与教育部共建。
2005年9月,华北电力大学被正式列入国家“十五”“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
2005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华北电力大学校部由设在保定变更为设在北京,分设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