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送生招生
南京大学保送生招生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健康发展,提高选拔水平、效率和社会公信力,2010年南京大学与清华大学等五所国内著名大学合作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测试,为我校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挑选一大批优质高能学生。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推荐原则

  (一)自主选拔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以中学推荐为主,同时接受综合素质全面、学业成绩优异者自荐。

  1.省级重点中学品德优良,素质全面,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或具有特殊专长者。

  2.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或数学、物理两学科均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者。

  3.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等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4.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新概念作文等大赛中获得优胜或一等奖者。

  5.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考生本人或父母具有见义勇为行为者(以政府颁发证书或有关新闻报道为准)。

  (二)保送生

  具备教育部规定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人数

  2010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0%左右。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11月25日24时。

  (二)报名方式:考生均要通过网上报名。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登录“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112/student/),请务必详细阅读报名步骤和考生须知,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提交信息。报考保送生须在“专业兴趣和意向”栏中注明“保送生”。

  2.邮寄初审材料。凡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使用A4纸打印相关材料,并务必在2009年11月26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至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包括:

  ①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须由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②个人自述(须由本人亲笔书写);

  ③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汇总表(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④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材料确认。收到报名材料,我校将通过报名系统予以确认,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四、选拔程序

  报考自主选拔录取和保送生均需先参加通用基础测试和南京大学特色测试,取得面试资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一)初审及付费

  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确定测试资格名单。名单将于12月6日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同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在截止日期之前网上支付考试费200元。具体办法及详情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二)通用基础测试和南京大学特色测试

  1.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南京大学特色测试与通用基础测试同日进行,具体时间近日在网上公布。

  3.五校将在26个省(区、市)的29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生可就近自由选择,一经选择确认,不能更改。

  4.考试科目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人文与社会、南京大学特色测试。

  理科: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南京大学特色测试。

  5.成绩计算

  文科考生的语文和人文与社会成绩、理科考生的数学和自然科学成绩均按120%计入总分。其中江苏、广东两省理科考生只计入自然科学中物理成绩。

  (三)面试

  按照“志愿优先、兼顾地区”的原则,统筹确定面试资格名单。面试统一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在公布面试资格名单时一并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五、资格认定

  (一)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认优录或预录资格。

  (二)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高考,但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教育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被认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均需参加2010年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必须填报南京大学,在高考录取时分别享受以下四个等级的优录政策。等级以我校的书面协议为准。

  A等级:在自主选拔录取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或在高中阶段获得重大科技成果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控制线,可破格录取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B等级: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控制线上,南京大学1:1录取线下30分内(江苏省考生20分内),可破格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满足其填报的前二个专业志愿之一。

  C等级: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控制线上,南京大学1:1录取线下20分内(江苏省考生15分内),可破格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则加10分选择专业(江苏省考生加5分)。

  D等级: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控制线上,南京大学1:1录取线下5分内,可破格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则加5分选择专业。

  (四)经确认后的考生名单,我校将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考生所在中学也应在校内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公示结束后,我校向保送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与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签订书面协议。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593004 83306869 传真:025-83592888

  E-mail:aonju@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七、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 京 大 学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